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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去只会浪费弓箭和火炮,汪千户看得心头火起,命令手下提前鸣金收兵。
几声锣响,演习结束,士兵们纷纷跳进湖水里抢炸出来的大鱼,毫无求胜的欲望,一切都只是一场游戏。
看到这糟心的一幕,汪千户无可奈何,正好传令兵将加紧的信件送过来了,汪千户还以为是大都督李希忠有什么新的指令,赶紧打开一看……
额,更糟心了!儿子铁了心要娶邻居家的小寡妇。
汪千户先是要撕扯信件,把碎片,扔到鄱阳湖里喂鱼,但撕到一半,停下了,对着鄱阳湖长吁短叹,自己生的儿子,他知道如果反对这门亲事,按照儿子的脾气,怕是要背出家门。
如果这样的话,儿子将来的仕途就不好走了,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上来,革职都有可能。
儿子出生入死换来的千户之位,年仅十七岁,前途无量,他娶个小寡妇顶多被人背地嘲笑、指指点点、寡妇改嫁,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合情合理合法。
但是忤逆不孝,出走家门,会影响儿子的前途。
木指挥在信中劝他,汪大夏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他对小寡妇长情执着,你当父亲的若不成全,万一汪大夏走了极端,到时候你会后悔的。何必为了外人的闲言碎语来牺牲儿子的前程呢。
嘴在别人身上,儿子是自己生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木指挥太了解汪千户了,他对汪大夏很少有好话,即使出于关心,话到嘴边,莫名其妙就成了尖酸刻薄、鸡蛋里挑骨头的找毛病,保持着严父的形象。
但是汪千户内心里还是希望儿子好好的,也为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成就而骄傲,汪千户再不喜欢小寡妇当儿媳妇,他也不想毁了儿子的前途。
汪千户左思右想,提笔回信,在写废了一纸篓信纸之后,终于写成,加急送到京城。
信是写给汪大夏的,汪千户表示同意这门亲事,要木指挥当媒人。
但是,汪大夏作为汪家嫡长子,是承嗣之子,纵使要娶的人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是个无父无母的民间小寡妇,但礼不可废,女子出嫁从夫,汪家必须以迎娶宗妇的盛大礼仪来娶魏采薇过门,不可简慢,不可因她出身低微而草草举办婚礼,她是汪家的大少奶奶,不能让人轻视了去,丢的可是汪家的脸面。
如今,他远在江西,不能亲自操持长子婚事,烦请木指挥帮忙走三书六礼,一项都不可少。请钦天监的人帮忙和两人八字,定下正式婚期,尽量定在今年腊月,到时候他会请假回来,参加长子长媳的婚礼,在家里过完年后再回江西。
汪大夏反反复复看了三遍,确定父亲同意,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乐颠颠的去隔壁找魏采薇。
不料魏采薇刚刚回家,就进宫去了,不知何时回来。
汪大夏冷静下来,好像一件事没有办完……对了!
汪大夏匆匆去找陆缨,陆缨正在埋头看案头的情报,是丁巫收集的白莲教和俺答汗汗廷、以及蒙古各个部落的情报。
这两年来,她和丁巫没有见过面,但是见字如面,两人已成为对方最密切的人了。
两年过去,她右脸的疤痕淡了许多,只是还有个长蜈蚣般印子在,用脂粉遮一遮就看不见了,不过,她并在乎,一直素面朝天。
她的的外号是锦衣卫“疤面俏郎君”。人长的好看,连疤痕都好看。
汪大夏蹭了过去,“头儿,跟您商量个事。”
陆缨头也不抬的往桌面敲了敲,“有报销的放在这里,我看完情报就给你签。”
“不是要报销。”汪大夏搬了个椅子,坐在陆缨对面,“过些天我要向魏大夫提亲,李宜人那边,我会给个交代,就说我移情别恋了。”
听到此语,陆缨并不意外,早在两年前她都洞悉一切,她终于从卷宗里抬起头来,说道:“你十七,魏大夫二十,也应该到了成亲的时候,原来你前些日子买下什刹海的房子是为了娶老婆——此事告诉丁巫了吗?”
“啊?”汪大夏一愣,随即说道:“他应该不会反对。”
陆缨板着脸说道:“丁巫毕竟是魏大夫的义兄,长兄如父,婚姻大事,岂能先提亲后告知?他这个大舅子就是你半个丈人,不管他态度如何,事先得打个招呼,礼仪不能出错。你还没成亲就得罪了大舅子,将来日子还过不过了?”
每个人都有立场,汪千户的立场是面子、宗法和人情,陆缨的立场很简单,就是丁巫。
汪大夏赶紧起来:“时间来不及了,我这就去鸽房,传书给他。”
陆缨说道:“急什么?魏大夫在京城又跑不了,婚姻这么大的事情,岂能仓促?我母亲那边我自去说,不是你移情别恋,我会给她一个理由,不用你操心,你把婚事安排好,莫要草率。”
汪大夏急道:“不是我着急,是时间不等人,我与她三年前定了白头之约,约定三年后的八月二十三日上门提亲,这日子后天就要到了,来不及告诉丁巫。”
三年前,魏采薇写的婚书汪大夏倒背如流:“今日与汪大夏定下三年白头之约,一朝缔约,永结良缘,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此证。魏采薇,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三年前?”陆缨打量着汪大夏,“你们还真能瞒着住。既然你们早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按时提亲,履行承诺。不过婚礼要精心准备,也给丁巫为魏大夫准备嫁妆的时间,他就一个妹妹,岂能委屈了她?肯定想要风光大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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