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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夏憋着气,一屁股坐在罗汉床上的新凉席上,“咱们最近不是挺好的吗?一起吃饭、也聊的来,没吵架。怎么丁巫一来,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采薇一怔,的确,自从她用一盘葡萄、一顿饭哄好汪大夏之后,两人就和睦了,有时候某些气氛和上一世对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没有自宫的汪大夏活泼开朗,笑容明媚阳光,自宫后的汪大夏很少笑,偶尔笑的时候,眼底也总有阴霾。
重来一世,就是为了保护这份阳光,一旦失去就回不来了。
念及于此,魏采薇没有把汪大夏从凉席上赶下来,说道:“是丁巫一来,你就变了,尖酸刻薄,欺负他是个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关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会死,他好容易来到京城,你还着急赶他走。倘若你的亲人是他,我对他这般言语,你也一定恼了我。”
汪大夏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你干什么我都不会恼你的。”
没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旧账,魏采薇说道:“是谁那天说我伤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说话来着?这才过了几天。”
幸亏汪大夏天生脸皮厚,说道:“就这一次,绝对没下次了。”
汪大夏态度如此诚恳,魏采薇不好翻下去,说道:“好,我信你(个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亲人,他父亲以前是兵部尚书,我不好意思攀亲叫他哥哥什么的,所以我们是亲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称。我不求你把他当朋友看,只是请你你别总是挤兑他。”
魏采薇是个爽快的性子,能够用话直接说清楚的,绝对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与丁巫的关系,是亲人,是朋友,没有男女之情。
“当真过了端午就走?”汪大夏问。
“那当然,陆大人的话谁敢不听?”魏采薇说道:“何况他是个流放者,如果拒绝回到流放地,视同逃犯,可当场斩杀,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赖在京城啊。”
后天端午节,再后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说,丁巫只在这里住上两天三个晚上。
忍过两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说道:“我是那种欺负弱者的人嘛。我着急要他走,是因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敌颇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没有死成,估计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严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样子了,我怕丁巫一来的消息,会让这些人寝食难安坐不稳啊。”
“锦衣卫衙门是陆大人的地盘,水泼不进,但是丁巫在外头啊,万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岂不是会殃及你这只池鱼?我怕夜长梦多,丁巫在京城会连累你,所以着急要他回铁岭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你——”魏采薇哭笑不得,“你是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闲(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乱想。是陆大人把他带到京城来的,谁敢动他?”
魏采薇没有往这方面想,因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对手,最终拨开乌云见月明。
“因为我……关心你嘛。”汪大夏说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也有过命的交情了对不对?我关心你,把事情想复杂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还说:“后天端午节,我要在护城河赛龙舟,你们都要过来看。看完了别走,我带着你们逛京城,这京城谁能比我会玩?保管你们玩的开心,高高兴兴的把丁巫送走。”
虽然魏采薇信誓旦旦说丁巫是亲人和朋友,但汪大夏并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当朋友,但我心里……不可说,说出来吓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两人单独相处,必须插在中间。
这时刮来一股穿堂风,穿堂风带来烟火气还有食物的香气。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着香气,“好香,谁家的饭?”
寻香而去,来到后院,红泥小炉上有一口大铁锅,锅里炖着小鸡炖蘑菇,丁巫罩着围裙,用缚绳挽起衣袖,正在揉一个个面团,他把面团压扁,一个个绕圈贴在铁锅边缘,盖上锅盖。
还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丁巫贴饼子的时候,魏采薇拿着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风,保持炉火旺盛。
两人配合默契的样子,应是在铁岭做过无数次的家常菜了。
此时汪大夏的嫉火比炉火还要旺盛,控制不住这张嘴,把方才的誓言抛到脑后,又开始挤兑丁巫,说道:“都说君子远庖厨,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厨艺太好了。”
意思是说丁巫不是君子。
长的帅就罢了,在相貌我自认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饭我不会。
丁巫将最后一个饼子贴在锅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当公子这个称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这君子若没有厨子,每天自己动手做三餐,恐怕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
魏采薇对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你刚才是怎么答应我的?怎么又这样尖酸刻薄的挤兑人?
汪大夏装瞎,假装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开围裙,客套着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们晚饭简陋粗糙,就留下来一起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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