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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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卡!”宋飒抓紧了腕表,“在被调到路骨的位子上前,他就是流水线前端的员工,时间线也对得上,他能接触到凝固剂么?”
    贝拉米:“穆卡在蜂巢里一开始说自己不认识路骨,后来又反悔,这点确实可疑。”
    “我们可能要再去见一下他,了解一下凝固剂的使用流程。”贝拉米犹豫了一下,“但是也不排除其他流水线上的人偷天换日的可能,此外就算穆卡能接触到凝固剂,仅凭这一点也不能断言他就是凶手。”
    穆卡没有动机。
    他们没有证据。
    宋飒立刻说:“去的时候我也要一起,从现在开始你去哪我都要跟着,万一你被注射了凝固剂怎么办?”
    “如果我都反应不过来,那你也肯定反应不过来。”贝拉米毫不留情地指出。
    宋飒:“……你说的有道理,但我喜欢跟着你。”
    贝拉米猝不及防地噎了一下,脸颊微红。
    宋飒回房间的时候,心情依然畅快无比。
    贝拉米最后没忍住,还是问他身体怎么样了,宋飒立刻说他快好了,主要是贝拉米来看他所以才好的,如果贝拉米现在能来看他,他就原地表演一个完全康复。
    炸毛的贝拉米挂了电话。
    吹着口哨回来的宋飒看见小木头已经吸呼吸呼吃了大半碗稀饭,苏糖把碗筷往他面前推了推:“去哪了?”
    “打电话。”宋飒勉强收敛笑容,耐不住喜悦之情挂在脸上就是不下去。
    苏糖狐疑地看着她貌似正在热恋期的大侄子,脸上挂着半甜蜜半傻逼的灿烂笑容,一口能喝大半碗稀饭,心里有些奇怪。
    她知道宋飒说约会是为了瞒着他偷偷跑去调查案件,但他现在这个状态,却又似乎真的是约会的状态。
    到底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给谁打电话呢?”苏糖漫不经心地旁敲侧击。
    “额,”宋飒筷子挠了挠头,转移话题,“对了我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你要恋爱了?”苏糖关心他的身家大事。
    “真的!?”小木头耳朵都竖了起来,他能天天跟小贝姐姐玩了?
    “噗”宋飒差点被稀饭呛着,咳了咳说:“哪跟哪啊姑姑,我打算回侦查局了。”
    这事可比恋爱重磅的多。
    苏糖愣住了:“真的?”
    宋飒:“真的。”
    苏糖沉默地喝了口稀饭,润了润嗓子,又从碗沿观察了宋飒的表情,见他一派自如,没有痛苦,也没有彷徨,轻松得好像本该如此。
    “你决定了就好。”苏糖放下碗淡淡道,“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只是为什么突然做决定了?”
    “最近有点感触,”宋飒敲了敲咸鸭蛋,磕开,见手里这个蛋黄又红又油,就拿筷子戳起来放在小木头的碗里。
    他抬头道:“我觉得生而为人挺不容易,想做什么就能做,也挺不容易,有些事情我当年觉得是天大的难处,现在也觉得并非不能两全。”
    有些事情没有结果,正如他追查不出宋轻云的死因,换不回父母,也得不到邢曼的认可。
    所以他选择不做。
    另一些事情也没有结果,正如温酒的才能永远被埋没,稻子和果儿死在一起,人类和仿生人没有和平的未来。
    但是她却选择做。
    凡事都求一个意义。宋飒从前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可以不要这个“意义”。
    他现在开始明白了。
    他选择去做,做就是意义本身。
    他两比起来,人类终归是又现实又小气,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看得比天还大,觉得这一生无上珍贵,恨不得每一分付出都有回报,每一分追究都有结果。
    贝拉米才是浪漫的那一个。
    苏糖又问:“邢曼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她不想让宋飒后悔。
    “我不打算怎么办,”宋飒顿了顿,“确实她可能不会支持我,但我接受她的不支持。”
    他不会自欺欺人说死去的邢曼会改变主意。
    他做什么都改变不了邢曼已经不在了的事实。
    但他还来得及改变自己。
    “我想过了,我无非就是两个选择,我有重来的机会。”宋飒郑重道。
    苏糖突然发现他比三年前长大了一些。
    三年前大雨中失魂落魄的男孩,好像一夜之间,突然就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连面孔都变得坚毅起来。
    “但你好像要重修学业吧,”苏糖给他添汤,“实习也要重来。”
    宋飒:“……”
    完蛋!这茬他给忘了,侦查局可不是什么想去就去想走就走的地方,想重进得一板一眼重修学位,返校重读最快也要一年,还得重新经历一年的实习期,还得再经过一次三轮三面的入职考核。
    想到十五千米的长跑体测,他现在都有点胃疼。
    “没事,”宋飒笑笑,“我已经等了三年,无非就是再等两年。”
    某个执行局长才在世上过了一年,就下定决心要被埋没在没有尽头的黑暗中,为一个希望渺茫的未来图景,做默默无闻无人理解的垫脚石。
    他怎么忍心让她一个人坚持下去呢?
    宋轻云大概会支持儿子的决定。
    如果是那个不靠谱的老爹,大概会乐呵呵地跟他干杯,说做得对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大家可不都是这么活过来的,就像你爸我当年追你妈,那可叫一个千辛万苦来之不易,大夏天的37℃,我居然顶着大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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