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第二百二十七章画像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他低头看了看碧落,凄凄然。
    三月三,不归谷的桃花灼灼。
    桃林深处多了两处新坟,那些都是燕三娘给埋下的。
    燕三娘记得,几个月前,一个身着白袍的男子在她的屋前以剑自刎而死,并留下遗言,要将他同绿衣埋葬在一起。绿衣是谁她不知道,但是瞥见男子怀里的那把血迹斑斑的碧落剑,三娘便已晓得了大半。
    燕三娘望望漫山的桃林,该是又到了酿桃花酿的时候。
    前尘事,渐如风散。
    绿袖的那句遗言,亦如风散。
    不要,不要……
    不要,九卿,你不要恨姐姐,因为你是我在乎的人。
    不要,照歌,你不要娶九卿,因为你是我在乎的人。
    零九年四月末。层层叠叠的常春藤均匀地铺满墙面,枝蔓伸展得如火如荼,东风拂过,一墙碧绿的叶子漾起波纹,景致甚好。
    林玫便是在这样一个景致甚好的春天里苏醒过来的。
    阳光透过薄薄窗纱,洒下一片斑驳,病床上的林玫仿佛是童话故事里那个长眠的睡美人,只是,她睁开的第一眼,看见的不是什么披荆斩棘的王子。
    而是个清秀的姑娘,秦秦。她能深切地感受到秦秦所流露出的欣喜:“林玫,你终于醒了!”
    林玫十分茫然地坐起身来,一双漂亮的眸子暗淡无光,她哑着嗓音,低低地说:“我是谁?你又是谁?我似乎不大记得了……”
    秦秦闻言,错愕道:“你,你果真不记得了?”
    相顾无言,林玫默默垂下眼睑。
    “那你可还记得什么人?”
    林玫摇摇头,无奈:“全忘了。”
    秦秦心事重重地望向窗外,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喃喃:“不过是忘掉了些事情罢了,没事的,林玫,都会慢慢记起来的……”
    林玫醒过来的这个地方,位于郊外,独栋的小别墅,周遭风景独好,百无聊赖之际,她就会出门沿着屋外的小湖信步,水面波光粼粼。
    将近日暮时分,林玫兀自呆呆地站在河岸边的芦苇丛里,宛如李清照笔端的明日黄花,她遥遥回望着那栋被漫卷西天的火烧云淹没殆尽的别墅。
    之前自己一定是有份很好的工作吧,不然又怎能消费得起这样一栋高高的别墅呢。林玫心里嘀咕。
    日落西山,秦秦给她打来一通电话,抱歉被咖啡馆里的一堆琐事缠身,她实在腾不出空来,不得不把两人的约会延迟到明天。
    原本秦秦是约了她今天到医院去做复查的,如此一来,林玫便更加无所事事了。
    霞光把匆匆而过的路人照得熠熠生辉,身穿素白色长裙的林玫却意兴阑珊,一路晃荡,也不知走了多久多远。等到她后知后觉,却已然迷失了踪向。
    林玫微蹙起眉头,不由地紧张起来。人迹罕有,她又往前试探性地走了几步,方在一处断桥边上瞥见了个绰绰的人影子。重重松了一口气,她疾疾上前打算问路。
    桥头上的剪影淡淡,似有若无,却散发着极其炽烈的光芒,宛如一座灯盏。她微微地,笑了笑。
    也就是那天,林玫遇见了宋朝,遇见了她人生道途里的指明灯。按照秦秦告诉给她的来看,两年前遭遇海上事故时,她才二十一岁,这年,准确地来说,她应该二十三岁,依旧是个芬芳的年纪。
    林玫凑过身去,“画家?”
    宋朝目不斜视,无言,手头的画笔不做半点停顿。林玫这厢才意识到多有冒犯,无奈何,定定地在一边旁眼观看。
    宣纸之上,即将就要收工的,便是林玫如今肉眼所能及的景色,连绵不绝的湖岸,肆意生长的芦苇,光彩照人的晚霞……
    林玫虽不懂得画,却觉得这幅画画得真真好看,恍然想起书本上看来的“写意”一词,她觉着用来形容这幅画堪堪适合。
    笔是他的利剑,纸是他的盔甲,这人烟稀少的桥头就是他所向披靡的战场。林玫的目光不经意地从纸上移开,落在宋朝那张翩若惊鸿的脸:抿成一条线的薄唇,高高的鼻梁,斜飞的剑眉……
    她气息一屏,颊上霍地生起大片红潮来。宋朝作完最后一笔,丢下画笔,回眸刺了她一眼,顿了顿,喃喃提议:“不如,我也给你作一幅画如何?”
    林玫忙不迭:“我只是想问一个路而已。”
    宋朝莞尔,轻佻道:“等我先为你画完肖像,就给你指路。”
    林玫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正值鲜衣怒马烈焰繁花时岁的少年,心中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似曾相识。她抬起眉头,嗫嚅:“我可没给人当过模特……”
    宋朝看着这个如小鹿般的姑娘,不禁好笑道:“没有经验不打紧,我可以教你。”末了,又补充道:“相信我,自然,随意,保持你原有的状态便足矣。”
    林玫像是听到了春暖花开的声音。估计宋朝穷其一生,也不会想象到眼前这个刚从长长两年沉睡中苏醒过来的女孩,接触并相信过的人不过寥寥两个,一个是秦秦,一个便是他。
    同年九月,亦是林玫睁眼看世界的第五个月份,她在秦秦的帮衬下新开了一家鲜花店。秉着她闹中取静的原则,花店的选址最终被敲定于市中心一个不大起眼的角落。
    秦秦曾一度追问过林玫,为何会突然起兴要去卖花呢?
    林玫当时只是盈盈一笑,心血来潮罢了。
    林玫口中所言的心血来潮,还是在数个月前艳阳高照的某日,契机是她院落里一簇长于阴暗墙角之处的玫瑰。花影婆娑,色泽一如血液般浓郁,林玫颇多感慨,满园春色关不住。
    自那,林玫便痴迷上了种养花草,大众如风信子、紫罗兰一类,小众如洋绣球、金盏花一类,无一疏漏,样样均沾,最后合计来合计去,索性倒不如开家花店。
    店名取为“两生花”。
    这等极具新意的名字还是秦秦无意之间给促成的,不久前的某日,秦秦坐在咖啡馆里,鬼使神差地念了一句“几见桑田成沧海,又逢枯木两生花”。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