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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挑我?你真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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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挑我?你真有种。
    而这时,沿着逼仄狭窄的街道,从另一边冲来了一伙手里挥舞着各式武器的汉子,嘴里大声叫喊着:“扑街!敢动老福的人?今日收你尸呀!”
    两名警察第一反应就是手握向腰间的枪套,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紧张的看着越来越近的这一伙足有二十多个的汉子。
    “放低武器!想袭警咩!”
    一个穿着白底青花短款旗袍的女人也跟在人群中,此时冲到宋天耀家门前后,从人群中站出来,不顾血污,两条长腿直接跪在地上,探手搂住了地上还在呻吟的华哥:“华哥!华哥!你怎么样?快点帮忙送他去医馆呀!”
    马上有两个人站出来架起了已经人事不知的华哥,快步朝着外面跑去,而其余汉子则一拥而上,虽然没有动手,但是把两个警察和宋天耀紧紧围住,一个个表情狰狞,手里砍刀,锋刃闪亮。
    “冷静点呀!袭警罪名很大的!”一个警察原地转着圈,对四周围上来的壮汉们吼道,也许是因为情绪紧张,声音都有些走样。
    人群外,那个女人此时站起身叫道:“怎么样!斩死你们两个差佬,大不了站出来两个兄弟扛罪!我一定照顾好他们的妻儿老小!你开枪呀!给我把他们三个斩死!愿意替罪的兄弟,我代华哥出每人五千块!”
    听到两千块这个数字,这些汉子的眼睛都是一亮,就有人准备不顾死活朝着三人扑上来,那名警察反应够快,见自己警察身份吓不住这些江湖人,朝天鸣了一枪,这一声枪响稍稍让已经躁动的人群平复,这名警察用枪口对准面前的这些彪悍江湖人,嘴里用已经因为高度紧张而略带尖嗓的声音吼道:
    “你们知不知这位宋秘书是边个!潮丰商会褚会长的秘书!动了他就是惹了潮州帮!分分钟让你哋全家下海游水!”
    宋天耀弹了弹手指间香烟的烟灰,看向被这一枪勉强镇住的福义兴众人:“让金牙雷同差佬雄见我,不然,我就当福义兴对潮州帮开战,大家开打喽?”
    “挑你老母!褚家的秘书会住这种木屋区!你唬鬼呀!”那个女人挤进人群,指着宋天耀尖声骂道:“别以为不知道你的底,昨天你仲是一个落考警校的废柴,今日就冒充褚家的秘书?”
    宋天耀看向这个女人,二十三四的年纪,生的相貌姣好,一身白色短款旗袍,配上那双露出来的雪白长腿倒也有些魅惑味道,此时眉眼间颇有些狠厉味道,宋天耀撇嘴笑笑:“华哥的老婆是吧?开间赌档就以为可以无法无天?我劝你还是找人去见金牙雷或者差佬雄,然后再同我讲这些话。”
    就在这时,人群外赵文业的声音叫道:“是我表哥?有人动我表哥?”
    听到这个声音,宋天耀扭回头望去,看到赵文业站在不远处,身边是烂命驹,烂命驹顺着赵文业的目光看到人群中被围住的宋天耀后,把手里随便买的烧鹅和水果扔掉,两只手在腰间抽出两把短刀,之前脸上的笑纹随之不见,没有任何表示,直接几个纵身,冲到了人群外,挥舞短刀,眨眼间,三个福义兴的成员胸口,手腕,后背就接连中刀,不过呼吸之间,烂命驹就从人群外砍出一条路,站到了宋天耀的身边,而此时,大部分福义兴的成员都还没反应过来,等烂命驹站定,那些中刀的成员才刚刚倒地惨叫,鲜血喷涌。
    双花红棍的功夫,果然名不虚传!
    “宋秘书,有人搞事呀?”烂命驹站到宋天耀身边之后,眼睛在四周人群扫了几眼:“我当是边个,原来全部都是些老福的废柴。”
    嘴里说着话,他抬起左脚,把手里短刀,在亮起的鞋底上蹭了蹭血迹,神态自如的站定,对面前的二十多人说道:“我是潮勇义烂命驹,你们这些废柴是不是不想再留着自己手脚食饭?敢动宋秘书?来呀?”
    这些福义兴成员也许不认识一夜之间换了身份的宋天耀,但是中环码头潮勇义双花红棍烂命驹,在场大部分人却全都认识。
    宋天耀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刚刚有些担心那女人因为自己男人被捅个半死而发疯,不顾一切让二十多人围上来砍死自己,就算两个警察手里有枪,这么短的距离,又能开枪打死几个?
    但是此时烂命驹出现,局势自然又不同,现在自己一方是一个双花红棍加两个差佬两把枪,宋天耀第一时间对两个军装说道:“警官,我们现在是不是在茶楼饮下午茶?”
    烂命驹的名头,不止社团中人听过,警队中人也有耳闻,甚至警队中就有军装警察拜在这些双花红棍猛人门下,连颜雄一个探目都要拜大佬,何况军装警察,本来两个警察对宋天耀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是随着烂命驹一句宋秘书叫出口,两个警察就把心中疑虑一扫而光,齐齐顺着宋天耀的话点点头:“宋秘书说的对,我们在茶楼饮茶,这里发生什么,我们全都看不到,”
    宋天耀拍拍烂命驹的肩膀:“驹哥,警官说的话,听见了?我们在饮茶,这里的事,乜鬼都没看到。”
    “收到。”烂命驹微微吸了口气,面对包围的二十多人,两把短刀一手正握一手反握,双刀交错的瞬间寒光一闪,距离他正前方最近的一名福义兴成员的双手就被削断!还握着砍刀的断手掉落在地!鲜血好似喷泉一样从黑红色的断口处喷涌出来!
    一招得手的烂命驹动作不停,每一刀挥出,必然就有一人受伤,那些福义兴挥舞着武器的成员,与在人群中灵活腾挪出刀的烂命驹比起来,就好像是动作被放慢,刀在劈中之前,烂命驹就已经躲开,然后反手一刀斩断对方手腕!
    宋天耀叼着香烟,闭上眼睛,他虽然心硬如铁,但是对太血腥的场面不适应,也没心情去欣赏香港五十年代真正双花红棍的搏命功夫。
    不过短短一瞬,地上就躺倒了十几名福义兴的成员,或胸口挂着巨大刀口,或断手断脚,十几个人身下淌出的鲜血,几乎聚成一个小湖泊,鲜血逐渐围拢汇集,最后把宋天耀和两个警察困在鲜血中央仅存的空地之上。
    侥幸没中刀的四五个福义兴成员,则是见机的快,早早退出战团,护着那名女人站到了远处,烂命驹也没有追过去,就站在横七竖八倒在地面的人群中,看向宋天耀,如果宋天耀开口让他连那个女人都砍翻,他马上就动手。
    宋天耀看向脸色已经惨白的女人和几个福义兴成员,把嘴里的烟蒂吐掉血泊中,用大拇指轻轻搓动着有些干燥的嘴唇,语气阴沉的说道:
    “我说了,让金牙雷和差佬雄来这里见我,现在信了?仲有,你刚刚讲咩呀?挑我?好啊,把华哥抬回家,然后你洗干净换好这身衣服,等我今晚去找你家找你,我当着他的面,让你慢慢挑,好不好呀。你若是想跑,我不是江湖中人,不用守江湖规矩,大不了送你全家免费游水,挑我?你真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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