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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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厨娘与俏郎君 作者:阿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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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怎么个不好。”

    冯知春笑笑,拿起筷子在一个未动的包子上戳开一个口子,面皮一破,便有肉香浓郁的汤汁从裂口溢出来,瞬间染黄了白白的面皮。

    她夹起这个包子,裂口朝下倒起来,汤汁顺流出来,用小碟接着。不一会,汤包中的汤汁流尽,只慢悠悠一滴一滴往下坠。再看小碟,已接满一半。

    汉子面上颇是自豪,这就是他对他师父所教的做法改良后的汤包,馅料中加入肥肉和猪皮冻,蒸时两者遇热化开,而馅料不变。这样做出的汤包汤汁浓郁,咬一口,唇齿溢满肉香。久久不散。

    冯知春自也看出汉子自豪的神情,心叹,按理说他的手艺是不差,可惜遇上了她这么个后世穿来的。他学承师父,她又何尝不是?而她的所学集上中华几千年的沉淀,虽有些不公平,但学手艺最忌自满,杀杀他的傲气也好。

    她慢慢道:“这样的汤包汤汁浓郁,咬一口,更是唇齿留肉香。只可惜,馅料调的不好。”

    汉子皱眉,问:“怎么不好?”

    包子的馅料可谓是灵魂所在,面皮再如何变化,也不过辅助馅料增色罢了。

    冯知春瞧他一眼,眼神中满满是“这还要我说,你自己吃一个不就明白了”的意思。她微微蹙眉,停了半响,还是解释道:“馅料太注重肉感,汤汁又太过浓稠,面皮松软却厚。汤包从蒸到被端上桌被食用的过程中,内里的面皮便在慢慢吸化开的汤汁。”

    汉子不以为意,道:“我就是要这样的效果。正是因为面皮吸收了汤汁,当第一口咬开时,肉香才能纯香扑鼻。”

    冯知春点点头:“不错。可这样的包子,太腻!肉味抑制胃口,吃一个觉得香,吃两个感觉减弱,吃第三个就要停筷了。吃过的食客在之后的一阵时间内,不一定还会因着怀念味道再点一例。”

    腻?

    汉子愣住,厨子尝味道,很少会尝完整道菜,大多都是尝上两三口,甚至有时蘸蘸汤汁就知道好坏。是以,他从没发现,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

    “面食可以做主食,可以做小食,也可以做一道独立的菜。这不过是看烹饪的人希望怎样了。”冯知春观察着汉子的神色变化,道,“我却觉得,你并不满足于面点小食呐!”

    汉子一怔,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一个字。

    冯知春放了一例汤包的钱在桌上,抚抚衣袖站起身来,朝朱信和汉子道:“我只是觉得这汤包名不其实,莫说是天下一绝,便是中周县一绝也达不上。”

    “请问姑娘,你在何处还尝过比百福楼更美味的汤包?”朱信一拱手问,心道,等问出来就去寻来尝尝,若真比得过现在的“一绝汤包”,定要挖出做法来。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冯知春说着,从食盒里取出三个小碟,每一个碟中都盛着软塌塌的百褶汤包。她又在碟子旁放下三根麦子杆,道:“你们尝一尝吧,若觉得我这比百福楼的好,就把这一绝改名了。”

    说罢,她也不管众人何种神色,转身扬长而去。

    朱信拧眉盯着桌上三碟造型奇怪的汤包,指挥着几个伙计,“把这三碟温起来。你跟上她,看她去了哪里,是什么人。你快些去请老爷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汤汁腻的那个,没错,我就是说的我以前上班经常吃的老台门灌汤包!因为豆浆好喝,但是包子真的挺腻,像我这样早饭要吃很多的,吃一个就吃不下去了。

    包子的馅料可谓是灵魂所在,面皮再如何变化,也不过辅助馅料增色罢了。

    ↑只是我自己的看法,我很喜欢吃包子,反正,包子馅不好吃的包子不叫包子。

    一大早起来,发现一堆错字_(:зゝ∠)_

    第17章 加上一笔

    朱信遣的伙计被宅子管事领进来时,百福楼的老板马邡马老爷正悠哉的在院中听戏子唱着他最爱听的一折戏。

    管事知道马老爷的脾气,听戏时候最不喜欢别人打扰。但路上听伙计把百福楼的事简要说了,负责的管事心想,这事非同小可,还是快快让老爷知道才是。

    其实不止听戏时候,马老爷时时刻刻都不喜欢别人扰他给他找麻烦。可他人性子如此,若是当时不让他知道,事后他操起心来,又要发一通火气。

    管事轻步走过去,在马老爷耳边低声耳语片刻。马老爷眉头一挑,旋首看了眼在旁候着的伙计,朝戏子摆摆手让他停下。

    “不过一个闹事的,还是个小姑娘,朱信连这样的事都要我出马摆平吗?”马老爷不满道。

    “朱掌柜自是不会因这种小事扰您的,只是那闹事的姑娘留了古怪的汤包,朱掌柜想着请您去尝尝。”管事解释道,朝伙计递了个眼色,“你给老爷说说你知道的。”

    来请马老爷的伙计正是当时接待冯知春的那位,他麻溜地走上前行了一礼,从冯知春勾手指叫他开始,捡着重点细细把事说了一遍。

    马老爷笑了:“这小姑娘倒是有趣,骂得好!”

    有人砸自家场子,不怒反夸,这……伙计偷瞄眼管事,发现他神色如常,显是习以为常,只好把疑惑吞下去,低头不说话。

    “你说那小姑娘留下三个汤包便走了?”

    “是,那三个汤包模样看着古怪,盛在小碟子里,包肚中好像全是汤水,软塌塌的。”

    马老爷摸了摸下巴,一边眉毛皱起,道:“臭小子!早把百福楼交给他管,还要老子操心!成天云游云游,不知道又跑到什么荒山野林的旮旯去了!”

    他双手一撑,站起身来,掌柜忙跨上一步虚扶着他。

    “走吧,且去瞧瞧这小姑娘的‘一绝’是不是名副其实。”马老爷虽看上去烦躁不耐,一双眼睛却透着精光,显是被勾起了兴趣。

    朱信早等在店门前,见马家的马车驶来,忙吩咐几个伙计准备着,又支一人去厨房通声信。

    马老爷从马车上下来,朱信迎上去正要请安,便见马老爷一个摆手,问道:“那小姑娘留的汤包在哪?”

    “在厨房温着。”朱信答道。

    “那人都堆着这做什么?”马老爷不耐道,“散开散开,也不嫌热得慌。”说完,自个先抬脚往厨房去了。

    厨房早被临时打扫了一通,马老爷满意地点点头,问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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