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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节、国子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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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一碗?不要客气,吃饱不想家额!”

    胡小龙很快将一碗鸡蛋面吃完,放下筷子抹抹嘴。而万山红呢,则非常体贴地问了一句。

    “唉,我倒是想回家,可现在根本回不去啦!唉,如今连个家都没有啊。”

    胡小龙发出一声叹息,随即他的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万山红,心说如果回不去了,和万山红成就一段姻缘,也挺不错的哈。

    从人们对万山红恭恭敬敬的态度,可以判断她身份地位,和仙界七仙女有得一比,绝对是泗州城内重量级白富美一枚。如果将其拿下,自己在泗州城内,不用开挂,照样能够登上人生巅峰。

    “回不去?放心,我能让你回去。”

    万山红冲着胡小龙诡秘一笑,似乎上天,跟上个楼梯一样简单。

    “你能让我回去?”

    胡小龙一时迷惘道。神仙妖孽到此,都英雄无用武之地,你一个弱女子,能有啥方法让我回去?

    “不信?咱们走着瞧。我先带你到国子监大学听课去,如何?至于能否当上教授,就看你的造化了。”

    万山红随即起身,征询胡小龙意见道。

    “当然可以!我看看你们那儿的教授,水平如何?”

    胡小龙连忙表示同意。如果能够当上教授,有了工资,就再也不用靠脸吃饭了。胡小龙站起身来,和万山红千山紫一起走出面馆。面馆门口,停着两辆手工制作的自行车。上面还雕刻着飞鸟鱼虫等花纹,显得古朴典雅,犹如一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

    手工打造的自行车在泗州城,就相当于华夏国的顶级豪车了,一般的官轿都没有它贵。能够骑上自行车的,非富即贵。万山红一看上去,就是名门闺秀。

    看着像好车啊!但不知骑行起来,速度如何?

    胡小龙一步跨上自行车,双脚一蹬,自行车便飞了起来。万山红落落大方地坐在后座之上,双手非常自然地搂住胡小龙的腰。在千山紫的带领下,三人向国子监大学疾驰而去。

    一路上,胡小龙一边脚下猛蹬,一边睁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高级豪车一路狂奔,带着一阵阵哐啷啷的响声。豪车美女加上帅哥,路上行人的回头率,那叫一个高啊。

    “艾玛,那不是万老爷的独生千金吗。骑车带她的那个帅哥,是谁啊?”

    “不就是昨天,不对,是刚刚发蛇精病的外星人吗?”

    “外星人!唉,如今外星人吃香啊。”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啊!”

    ……

    在无数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之中,胡小龙带着万山红千山紫,出现在国子监大学的校门口。

    国子监大学位于儒学提举司旁边,其前身是泗州书院,一个专门教授四书五经的地方。自从天上掉人下来之后,因为接触了外界大量信息,故而改名为国子监大学。其教育内容也就不再局限于儒学,而是诸子百家和西学都有所涉猎。

    胡小龙进去一看,这里是一栋错落有致的花园洋房。学生有穿中山装的,有西装革履的,有穿长袍马褂的,各种奇装异服,不一而足。

    在一间教学楼前,千山紫停下自行车,走进一间教室。

    “哎,外星人,跟我去听一堂课呗!俺的老师也是外星人,说不定你俩认识呢。”

    胡小龙也将自行车扎下,万山红拽住胡小龙说道。

    “呃,真的吗?”

    胡小龙也没放在心上,便和万山红一起走进了教室。

    教室里人头攒动,黑压压一片,学生们在座位上交头接耳,互相嬉戏打闹,一片闹哄哄的样子。但是,当他们看到白富美万山红,竟然带着一个帅哥走进教室,一个个顿时哀嚎起来。

    “啊啊?我的女神惨遭毒手!”

    “我的白富美啊!你竟然有了对象?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谁来抚慰我受伤的小心脏?”

    ……

    万山红作为泗州城最高行政长官——万一百的独生闺女,一直是国子监大学诸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可如今,万山红拉着一位帅哥——胡小龙,来到教室最后一排,竟然共同坐在一张座位上。

    二人什么关系?

    当然,不用猜想,肯定是恋人关系呗。

    班级里诸多男生的目光,齐刷刷地望向胡小龙,充满了浓重的火药味,随时都要爆发。

    “万山红,今天上的什么课啊?”

    胡小龙重新回到学生时代,加上身边有美女作伴,心里有说不出的惬意。

    “第一节课是书法课,第二节是数学课,第三节是……这是一本书画大家真迹,你照着经常临摹。我看你写的字,不咋地!”

    万山红从座位下掏出一本书法课本,递给胡小龙。胡小龙打开一看,原来是北宋书画大家黄庭坚的真迹合集,字迹苍劲有力,笔墨饱满圆润。一看上去就是珍品,上面还签有万山红签下的名字。

    黄庭坚可是北宋书画四大家之中啊,他的作品,怎么也得上亿吧。

    “山红,这本书送给我做个纪念吧。”

    胡小龙一见这本书画册,立马想据为己有,便公然索要道。

    “嗯呐,可以啊!”

    万山红娇媚一笑,道:“外星人,那你送点什么给我呢?”

    “送点什么给你?让我想一想!”

    胡小龙在身上掏摸了一番,自己来的匆匆,除了两个手机,根本没有带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两个手机都已经报废了,几乎没有什么用处。

    对了,自己不是抢了电母的万能充电枪吗。为了防止手机没电,胡小龙一直将它随身装在内衣口袋里,现在正好用上。

    胡小龙将万能充电枪取出,又摸出华美手机,然后对准接口充电。

    “嗖!”

    一道电光钻入华美手机之中,随之,一道悦耳的开机铃声响起。

    哈哈,终于开机了。

    虽然连接不上互联网,但是也可以玩玩简单手机游戏,拍个照片什么的。

    “美女,这个送给你!”

    胡小龙打开手机照相功能,“咔嚓”一声,将万山红的倩影收了进去,然后放给她看。

    “哇,这个礼物太珍贵了!我好喜欢。”

    万山红将华美手机攥在手里,爱不释手道。而胡小龙身边,早已聚集了诸多小女生,叽叽喳喳地围着帅得掉渣的胡小龙,不停地问这问那。

    二人的卿卿我我,还有胡小龙的无限风光,早已激怒了一个人。他就是泗州城的首富——千百万之子,叫做千千万的。

    千千万人高马大,体格健壮,长得膀大腰圆,犹如日本的一位相扑高手。

    千家和万家世代通婚,互为儿女亲家。所以,千千万一直将万山红视为自己未过门的媳妇。如今,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胡小龙),令千千万气愤难平。

    “哪来的野小子,知不知道她是谁的女人?”

    千千万突然伸出右手,将胡小龙一把提了起来。

    在白富美面前,胡小龙也不甘示弱,他照着千千万的猪头,猛地挥出一拳。

    “嗷呜,你敢打老子?小伙伴们,给我上!”

    千千万松开手,抱着脑袋嗷嗷直叫。他一声令下,其十几个同伙跃跃欲试,准备和胡小龙大干一架。

    谁让胡小龙如此优秀,惹得诸多女生为之疯狂?他已经被男生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后快。

    饿虎还害怕群狼呢!何况如今的胡小龙,身上修为已经丧失了。

    千钧一发之际。

    猛然间,从教室门口传来一声断喝:“谁在打架?我看谁敢打架!不想上学,都给我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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