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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四章 朱雀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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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八百四十四章 朱雀的下落

    百兵阁老板指着永安城的西侧说道:“回仙师大人,那鲍氏兄弟平素不住在永安城,他们是一伙山贼,他们在永安城西边的山头上建了一个鲍家寨子,平时就住在里面……”

    在百兵阁老板在说出鲍氏兄弟的住处后,亲眼看到眼前这位仙师如同空气般消失不见,更加确信对方的身份。

    同时,他也发现自己全身的衣服都已经被冷汗给湿透。

    ……

    鲍氏寨子就位于永安城的西效山头,他们是一伙靠打家劫舍为生的山贼。

    只不过这鲍氏兄弟倒还有些原则,那就是他们从来不打劫永安城的人,而是专门打劫那些外地人。

    正因如此,纵然永安城的人知道鲍氏兄弟是山贼,但对他们也没有过多厌恶,否则永安城的官府也不会允许他们跟百兵阁作交易。

    鲍氏寨子距离永安城只有四百多里,吴胜用了不到十个呼吸就已经出现寨子门口。

    人还没进去,他的神识就先将整个寨子扫了遍,却是根本没有发现朱雀的身影。

    在鲍氏寨子的中心位置修建着一幢华丽的宅子,里面有三个兄弟正坐在一起喝酒吃肉,还大声笑谈着什么事情。

    旁边有三个姿色还算中等的婢女,穿着比较清凉,三人各自拿着一个酒壶,见酒杯空了就赶紧给杯里斟满酒,还不时忍受着三个男人的咸猪手。

    “听说永安城张家的那小子被一个仙师给相中收为徒弟了,真他娘的是好运气。”

    坐在酒桌左侧的一个敞着胸口的大汉很是羡慕地说了句,随即他就仰头将杯中酒喝个净光,而旁边的婢女立即给他将酒给倒满。

    盘腿坐在上首的大胡子露出样的羡慕表情道:“是啊,你说咱兄弟仨怎么就这么不走运了,这没灵根没灵根的,难道就真不能修炼吗?”

    “大哥,二哥,跟仙师修炼有什么好羡慕的,听说很辛苦的,反倒不如像我们兄弟三人这般,有酒喝,有肉吃,还有女人玩,快乐似神仙。”这一次说话的是坐在右侧的黄衣男子,他在说话的时候,还伸手在身边的圆脸婢女怀里摸了把。

    那圆脸婢女原本想躲,却是没有躲开,紧抿着嘴唇,显然她有些不太乐意接受这样的侮辱。

    黄衣男子见婢女竟然不悦表情,抬手就给她一记耳光骂道:“贱人,大爷我摸你是看得起你,别整天给老子摆着一张臭脸,你那相公早就被我杀了,现在没人救得了你,就算是什么仙师过来也不行!”

    “是吗,我倒想试试。”

    就在那黄衣男子准备再教训下那圆脸婢女时,门外突然响起一个冷淡声音,然后他就看到一个青衣男子走了进来。

    黄衣男子见一个陌生面孔的年轻男子走进寨子,登时指着吴胜训斥道:“妈的,你是什么东西,你是怎么混进寨子的?”

    吴胜根本不给他废话,直接就打出一道风刃。

    风刃在黄衣男子问话结束的那一瞬间,就从他的脖颈上闪过,直接将他的脑袋给带飞起来,同时无首脖颈喷出一大片血雾,直把周围那三个婢女给吓得昏厥过去。

    “三弟!”

    大胡子和敞胸男子见黄衣男子被杀,脸色大骇,那个敞脸男子更是毫不犹豫,顺手就从腰间拔出匕首就要刺向吴胜。

    还没等他靠近吴胜,一团火球就直接扑面而来。

    “仙……仙师?”

    当看到面前飞来的火球后,敞脸男子登时就意识到吴胜的身份,可是这个时候他根本没时间后悔,一瞬间就被火球给焚烧成灰。

    身为鲍氏兄弟的大哥,大胡子亲眼看到两个兄弟被杀,可是他却不敢向吴胜发怒,而是扑嗵一声跪倒在地求饶道:“仙师大人饶命,仙师大人饶命……”

    吴胜拿出匕首对着大胡子问道:“说,这把匕首是你们从哪里弄到的?”

    当看到吴胜手里拿着的匕首后,大胡子吓得脸色苍白,他在江湖上混迹这么多年,立即就猜到这把匕首的主人跟这位仙师大有关系,他抢了仙师朋友的匕首,这就是招惹了仙师本人啊!

    大胡子知道他今天必死无疑,眼睛溜溜一转,腾的一下就跳了起来,转身就要朝着宅子后面跑去。

    可是还没等他跑出几步,一团看不见的屏障就将他给束缚起来。

    紧接着大胡子就感觉到头脑一阵剧痛,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刺进他的脑海里一般,整个人瞬间就迷失了神志。

    ……

    存在二十多年的鲍氏寨子被吴胜直接一把火给烧了,而被鲍氏兄弟掳来的女人都被他给放走了。

    在这些女人里面,吴胜并没有找到朱雀。

    吴胜之前用神识控制过鲍氏老大的脑海,从他的脑海里得到了关于那把匕首的消息。

    原来在三个月前,有一伙外地难民逃难到永安城,而鲍氏兄弟就提前将这些人拦截下来,抢劫他们的财物掳走年轻漂亮的女人。

    这把匕首是他们从一个穿着破烂的红发女人手里抢来的。

    那个红发女人满脸血疮,神志不清,在匕首被抢走后,她甚至一度疯狂地抓挠大胡子,不过最好她还是没有夺回匕首,反而被大胡子给踢了一脚,最后她跌跌撞撞地逃进永安城。

    虽然大胡子形容那个女人是她满脸血疮,但红色头发却让吴胜深信那个女人就是朱雀。

    朱雀的红发是天生的,是那种非常自然、非常舒服的红色,永远都不会改变。

    得知大胡子竟然踢了朱雀一脚,吴胜直接将他的肉体烧成飞灰,又用噬魂幡将他的生魂都给炼化,令他永不得轮回。

    焚烧鲍氏寨子后,吴胜立即返回永安城,瞬间就将强大的神识如天网般笼罩住整个永安城。

    永安城虽然是一座灵气匮乏的凡人城市,但也居住着好几个修士,只不过这些修士是筑基级别而已。

    当这些筑基修士感觉到有金丹修士的强悍神识笼罩永安城后,他们脸色大变,再也不敢在永安城停留,急忙祭出飞剑逃了去。

    吴胜没有理会那些离开的筑基修士,他的目标是寻找朱雀。

    如果放在之前,吴胜绝对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地施展神识,因为这样会暴露他的身份,甚至会引起神海观门人的注意。

    可是此时时刻吴胜却顾不得那么多,他知道朱雀就在永安城里,他必须要将那个满脸血疤的女人给找到。

    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都要把朱雀给寻到,那是他的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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