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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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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沙流年 作者:蹊彦

    了咬,一时间便只能听见青年呜呜咽咽的声音了。

    许千临被贺碑扔回床上。

    他自知理亏,用好的右手牵住男人的小指,“我能用口……”

    贺碑差点落荒而逃:“睡觉。”

    许千临撇撇嘴,他觉得贺碑是害羞了,男人刚才清理完把他抱回床上时他摸了摸贺碑的耳尖,滚烫滚烫的。

    “我十年前就想给你口了……”许千临仗着房间里黑暗,贺碑看不见,越发口无遮拦,“我第一次就是梦见你……然后就经常梦见你,有时候你压着我,有时候……”

    “许千临!”

    这回贺碑连小指头都从他手里抽走了。

    “那我不说了。”

    贺碑听出许千临语气里的笑意,差点被他气笑,他转过身弹了一下许千临的额头,“你有本事就开完巡演伤口好了之后再和我这么说一次。”

    许千临缩了缩头,听出贺碑的咬牙切齿连笑都不敢笑了。

    贺碑无奈地回到洗漱间冲个澡,再回到沙发上躺下。

    “哥哥,”许千临又嘴多起来,“我会快点好的。”

    “许千临。”贺碑忍无可忍,“再多说话我就把你丢出去。”

    许千临终于彻底闭嘴,把头埋进被子里无声地笑了个够。

    许千临原本说要在他这待两天,结果第二天早上就被闻讯而来的许琪给抓回去了。

    金依可以给许千临当内应,自然也能给许琪指路。

    许千临一步三回头地上了自家保姆车,然后开始给贺碑发微信。

    他倒是贴心地都发文字,具体也没什么事多是讲自己这边的琐事外加问一日三餐累不累片场有没有比他漂亮的女孩子或者男孩子。

    许千临也不介意贺碑因为工作的缘故几个小时才回他短短一句语音,乐此不疲地继续发自己的消息。

    到晚上有空的话贺碑会记得给他打个电话。许千临在电话那头直乐,“哥哥,你是不是觉得每天给我打电话是你作为男朋友的责任?”

    “不是。”贺碑诚实道,“给你打电话是我每天的期待。”

    许千临又一次发热得头顶冒烟。

    最后一站北京的演唱会终于来了。

    贺碑提早请好了假也挡不住剧组临时地调整,他不好耽误全剧组的工作,只好急急地给许千临发了消息又快速投身工作,补拍完最后几个镜头再赶到会场时演唱会都已经到尾声。

    许千临已经换掉了演出服,穿着自己的便服站在舞台中央。

    “谢谢大家,这是今晚上最后一首歌了。”少年冲着台下挥挥手,“最后一首歌之前说些什么吧。”

    “首先呢,我的手已经没有问题了,”许千临微微抬了抬自己的左手,“虽然暂时还不能提重物,但是已经在很快地恢复中了,相信我,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第二件事呢,我最近有得到一个好消息,虽然不能告诉大家这件具体的事情,但是这是我人生二十多年来得到的最好的一个消息,”少年眉眼弯弯地笑起来,“我忍不住想要和你们分享我的开心,也希望把我的好运气传给你们。”

    “第三件事……我写了一首新歌作为今天的安可曲。”许千临有点羞涩,“但是我想让第一个听到这首歌的人没赶得来现场,我得给他打个电话……”

    贺碑在舞台靠后的工作人员处接起电话,许千临的声音急急传过来,“你别说话,也别挂我的电话……听我唱一首歌。”

    许千临说着却听到电话里自己的回音,他瞪大眼睛,明白贺碑来了。

    舞台渐渐变黑,像以往的每一场一样只留着一束追光向他,伴奏响起。

    贺碑比许千临快一步回到后台,把一路快跑回来的人抱了个满怀。

    许千临直接一口亲在他的下巴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贺碑揉揉他的头发,“总得现场感受感受小天王的光芒万丈。”

    许千临抱着他的腰不肯松手,“你听见我的表白了吗?”

    “听见了。”

    最后一首歌里不是唱了吗?

    “写一封难以落笔的信,对着一块石头表白,最后在有你味道的风里,听见全世界的花开。”

    许千临把庆功宴的事情抛在脑后,等许琪满看到短信满世界找他的时候他已经和贺碑坐在自己新公寓的阳台上喝酒了。

    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间顶楼的房子,附赠了一个星空天台。

    他们在天台上燃起小火炉,一边喝酒一边没头没尾地聊很多话。

    贺碑也喝到微醺,他侧过头温柔地看着抱着酒瓶烤火的青年,“我没想过会有这一天。”

    “我想过。”许千临打了个嗝,迷迷蒙蒙地看着他,“十年前想过,后来就不敢想了。”

    “我都觉得像梦,”许千临愣愣地,半晌慢慢凑近他身边,“我本来有点想让你打我一下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万一我醒来,得什么时候才能再梦见你。”

    贺碑心里软成一捧温热的泉水,他抬起许千临的下巴,给了他一个黑比诺酒的吻。

    北京的夜里难得满天星辰。

    fin.

    作者有话要说:  我常觉得我是个不会写文的人,尤其是在写完每一篇之后自己往前翻的时候。我的文章里也有很多并不完善圆不回来甚至充满bug的地方。

    所以我最喜欢我自己的一篇应该是《一共晨辉》然后是《川流向他》。因为这两篇文章逻辑上的节点都比较清楚,埋下的伏笔也都基本上后文有呼应——至少是比起我的这一篇要好。(当然这一篇我会努努力写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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