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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作者:回眸已半夏
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善。”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他自己过去。
小包子却看到黎锦也对自己招手,他就拉着阿爹的手,让阿爹也跟自己过去。
万云看着弯腰跟着小包子的力道往前走的秦慕文,眼中流露出赞赏。
他知道黎锦平时有多忙,能把小包子教育的如此乖巧可爱,可全都是那个小少年的功劳。
当小包子走到跟前,万云才发觉小包子今儿变了发型,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只有额前垂了几缕下来,显地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万云想抱起小包子,但他发现小包子虽然嘴上叫的是‘伯伯’,可他的目的人物很明显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黎锦。
万云在尘埃落定前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小包子几日没见他,应该会有些想念。
结果包子直接扑到黎锦腿上,昂着小脑袋:“爹爹,抱!”
面对万云质问的眼神,黎锦很淡定的把小包子抱起来,然后把他托在自己肩膀上。
万云沉默了,总算知道小包子为什么一看到黎锦就这么激动的跑来了。
小孩子都喜欢举高高啊。
不过,黎锦这也太宠他家孩子了,一般为人父母,决计不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肩膀上,那都是爷爷宠孙子才会这么做。
毕竟父亲在孩子面前得有绝对的威严,广为人知的‘隔代亲’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万云就没有心思想这些,因为小包子坐得高,摘了六朵墙上的花花。
分给他阿爹三朵,小包子看着自己的三朵,勉为其难的分给了万云一朵。
“伯伯,花花。”
万云接过花,一脸怜悯的看着黎锦,问小包子:“你爹爹没有花花吗?”
小包几奶声奶气的说:“我和阿爹的花花都是爹爹的。”
万云:“……?”
第110章
日子就这么过了整整一个夏秋冬春,来年小包子生辰的时候,秦慕文所著的《杂记》已经出版了第二次。
第一次正式确定印刷出版是在壬寅年(去年)秋季,自打三月初府城小报上开始‘连载’杂记,距离九月已经有整整半年的时间,基本上也把整本《杂记》刊登了四分之一。
当初秦慕文一册《杂记》写了五万多字,每三百字左右一个小片段,共有一百六十六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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