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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与乞丐 作者:长安夜天歌
几乎天天黏在一起,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给白鸽前。在他看来,有钱能傍身是好事儿。
花钱大手大脚,想到什么是什么,比如这桶炸鸡和那袋烟花,刚在脑子里过了一个个儿,邻珏就把他给抱了回来。
白鸽看着被邻珏塞到自己手里的大鸡腿,炸得金黄焦酥的外皮,咸香的调料无一不在引诱着他。他吸了吸鼻子,又咽了咽口水。喉结随着咽口水的动作上上下下提动了好几次。他没吃过炸鸡,但一看就觉得很好吃。明明那么大个人了,但还像是一个贪食的小孩,整个人的心思都被这个鸡腿给吸引了。
“阿珏...吃...吃肉...”
他分出心思,把注意力从鸡腿那里扯了出来,然后又把怀里的全家桶塞到邻珏手上,开口让邻珏吃肉,生怕自己吃多了没得吃。
邻珏从全家桶里面选了一块肉最少的鸡膀肋,双手抓着就开啃。白鸽看着他吃了,才开始吃自己手上的鸡腿。
鸡腿被他举了老久,其实已经有点凉了。但是还是不影响他的口感和味道。白鸽咬了一口,便惊呼了一声。
“阿珏...好吃...鸡腿...腿!好吃!”
白鸽边吃边点头,邻珏看着他那么欣喜,又开心又心酸,在外人看来,白鸽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显得无知又可笑。只有邻珏,在看到白鸽因为小事满足地如同个小孩子,心里总会酸麻,且从未消失过。
他不敢让白鸽看出端倪,只能一边吃着鸡膀肋,一边微笑地看着他。
“好吃就多吃点,还有。”
白鸽却像没听到这句话,他终于注意到了邻珏正在吃得那块炸鸡没什么肉,全是骨头,他看了看邻珏手上那块炸鸡,又看了看自己手上这个肉多到流汁的大鸡腿,他愣了一下,张了张口,微张的嘴边上还带着刚才吃鸡腿蹭上的油。白鸽咽了咽口水,把自己手上的鸡腿直直地往邻珏嘴上怼。
“阿珏...肉...吃肉...腿...肉...肉多...”势有一种邻珏不要他就不撤走的样子。
别看这傻子看起来软绵绵的,连声音都是软绵绵的,和一个小孩子把声音拖长似的。实际上却犟得很,从第一次给自己递包子就看得出来。邻珏无奈,只能就着他的手,咬下了一小块肉,边嚼边皱眉。
“这个肉汁太多了,阿珏不喜欢,鸽鸽吃多点。”他不经意般,偷偷地观察着白鸽。
白鸽对这个小心思没有抵抗力,果然上当了,听到邻珏不喜欢,哦了两声,就把鸡腿收了回来,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
哪有这个年龄的男孩子不喜欢吃肉,流着喷香的肉汁的肉邻珏也喜欢,他只是把好吃的留给白鸽,就像之前白鸽一样。在他有意无意中,白鸽把全家桶里的鸡腿和鸡胸肉全部吃完了。最后还吃完了那几个包子,好在是两个男人,不然可真够撑的。
他们两个人在雪天中吃着炸鸡,耳边听着离着不远的新年爆竹声和联欢晚会的声音,巷子外的小孩因烟花的绚丽而绽出一阵阵惊呼,巷子内一片冷清,除了他俩之外便是铺在地上的薄薄白雪。只有泛着热气的炸鸡和包子被他们吃在嘴里,家家户户口中的的平安喜乐似乎与他俩毫无关系。
而两人却彼此相连。
第五十四章
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刚刚过完年。大路旁的秃树枝桠就抽出了嫩芽。比起往年足足早了大半个月,是一个难得的早春。
春天不春天对二人的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影响,两个人的生活还在继续。只是过了寒冬,日子就相对来说没有那么难熬,自然界中的寒风和社会上的,只要有一个就足够了。
城中村里的人又多了起来,和过年的悄悄消失一样不同,在元宵节之前一大波人就涌了进来,不知道是不是原来那些人。但这个大都市从来都不缺人,城中村往往是一个城市的源头。
熬过了一年中最冷的冬天。邻珏和白鸽的模式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收废品卖旧书。抠抠索索地赚别人从指缝里流出来的钱,再艰难地活下去。
这个世界的人口众多,在视线外无法看清的角落里,有一些人每天在清晨睁开眼,想的就是怎么活下去。
亏了邻珏,白鸽在这一年都没有再思考这个问题。一如既往地如垃圾桶翻废品,然后和邻珏拖着大麻袋去卖。
“那个,请,请等一下。”
今天不寻常,似乎有点变故,在卖完废品回城中村的路上,有几个女孩叫住了他们。说是他们,其实也就只看着邻珏一个人而已。白鸽那挡住一半脸的发型想叫人注意都难。
一年的时间着实长不到哪里去,成年人的一年的一个月区别并不是特别大,该长什么样还是什么样。邻珏却长高了不少,个头已经基本和白鸽齐平了,妥妥的181,还有往上长的趋势。
长期的劳作让他看起来健壮了不少,就是白,看来紫外线对他的影响并不很大,长着令女孩羡慕的白皮肤,就是太苍白了,连带着那紧抿的嘴唇都没有几分血色,活脱脱一个朝鲜白瓷的样子。
样子是这样长着的,但是却没有瓷器的脆弱。邻珏脾气向来不好,拳头也硬,怎么都不肯服输的性格,发火是分分钟的事儿。身上唯一的软肋就长在白鸽那儿了,唯一的好也对着白鸽,他不耐地皱眉;
“怎么?”一边还扯着信步往前走的白鸽,怕这人走丢了,车多路多没地儿找去。
好看的人不耐烦都是好看的,为首的的那个女孩像是被邻珏吓到了,但是又不甘这样放走他。她抓了抓手上的手机,红着脸让后面跟着的其他女孩离远了点。
“我注意你很久了,之前就看到你经常过来这里。”她状似不经意地上下扫了几下邻珏身上的衣服,衣服是之前白鸽买给他的,十块一件不带讲价那种,裤子是条运动裤,不算特别脏,已经尽力洗了,但还是有些污渍去不掉,除了洗到发白的颜色,还有几块灰摊在那里,穷酸到不行。
“我很喜欢你,我家还算有点钱...”
“不用了。”
女孩话还没说完。就被邻珏打断了。
这话引起他的不适,他皱了皱眉,压了很久才把火气给压下来,没骂这不懂天高地厚的丫头。
邻珏抓起白鸽的一只手,把手指嵌在白鸽的指尖,十指交握朝着女孩晃了晃。
“我有喜欢的人。”
那姑娘也算识趣,没吵没闹。正主都这样说了,再不甘心能怎样。她咬了咬牙,看着那被邻珏握着的看不清脸的男人。提出最后一个请求。
“那可不可以,拍张照片?”怕邻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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