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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远志的身世(lisa长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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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衣茶姬 作者:花椒鱼

    第二百八十九章 远志的身世(lisa长评加更)

    索兰珠朝那个中年男人点了点头,那男人扛起海樱朝巷子里走去。随后,她带着乐乐上了停在巷口的一辆小马车。到了城外,一辆更大更漂亮的马车早等在那儿了。索兰珠从小马车上跳下来,问守在大马车旁边的女子道:“人呢?”

    “已经在车里了,兰小姐!”这女子很恭敬地禀报道。

    “行,走吧!”

    “我爹呢?”乐乐跟着跳下马车问道。

    “你爹已经在这辆马车上了,”索兰珠指着大马车笑道,“去吧,乐乐,上马车找你爹去。”

    乐乐果真爬上了马车,掀开车帘子往里一看,“他爹”陶远志果真在车厢里睡着。他忙爬过去晃了远志两下喊道:“爹,爹,您别睡了!醒醒!醒醒!”可远志像是喝醉了似的,脸颊绯红地昏睡着,一动也不动。

    索兰珠也跟着跳上了马车,马车缓缓动了起来,乐乐转头纳闷地看着她问道:“不是还要等绒绒吗?我们走了,她会找不着我们的。”

    索兰珠笑道:“乐乐放心,我留了一辆马车在那儿。等我的人接到了绒绒,他们会赶来的。”

    “你要带我们去哪儿,索兰珠?”乐乐挨着远志坐下问道。

    “去金国,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你的小姨金蝶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我还没跟老板娘姐姐和老板哥哥,还有初真姐姐灵芝婶婶初凝姐姐初蕊妹妹她们道别呢!”

    “有机会的,你往后可以写信给他们,还可以请他们到金国去玩。乐乐,”索兰珠挨近了一些,握着乐乐的手认真道,“你回家了,等了二十年,我终于可以把你接回金国去了。等到了金国,你会过上比眼下好无数倍的日子,会有很多人伺候你,会有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等着你。你别怪你小姨,她也不想把你放在这儿二十年,只是大仇未报之前,我们不想让你牵扯其中。不过,如今一切都要过去了。很快,很快二太子就能攻破汴京,灭了整个大宋和赵氏皇族,我们一族的仇就能得报了。”

    “找到那个坏菜头了?”乐乐嘟嘴生气地问道。

    “找到了,你小姨会收拾他的,你就只管安安心心地跟我回金国去。到了金国,你想要多少媳妇都行。”

    “我就要你和绒绒,别的不要了。”

    “乐乐,那女人配不上你,她不配做你的媳妇,而我……”索兰珠苦涩地笑了笑道,“早就不是清白之身了,也没资格再做你媳妇了,虽然当初我们两家是有婚约的。不过这没什么,等你去了金国,你会再找到你喜欢的姑娘的。”

    “你跟别的男人睡过?”乐乐睁大了眼睛很认真地说道,“我娘说过的,跟别的男人睡了就不清白了,是烂菜瓜破鞋子,不能要的。索兰珠,你为什么要跟别的男人睡?你是我媳妇,只能跟我睡!”

    “呵!你那个娘还真教了你不少东西呢!”索兰珠垂下眼眸,有些无奈道,“乐乐,有些事是不由人的。所以我说,我已经没资格做你媳妇了。你应该去找一个身家清白,性情单纯的姑娘好好过完你的下半辈子。不急,等回到金国再慢慢打算吧!”

    忽然,远志咳嗽了两声,渐渐醒了过来。乐乐忙扑过去,贴着他的脸喊道:“爹!爹!您醒啦?”

    “乐乐?”远志好茫然,左右看一眼,发现自己正在一辆颠簸的马车里,吃惊地问道,“乐乐,我们在哪儿?我们怎么会在马车上?”

    “我们正在前往金国的路上。”索兰珠拉开了乐乐对远志道。

    “去金国?”远志挣扎着坐起身来,打量了索兰珠一眼问道,“为什么要带我和乐乐去金国?你是什么人啊?金国细作?”

    索兰珠道:“你不必慌,我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金国细作,只是来接你们兄弟俩回金国的!”

    “什么?兄弟俩?”远志看了一眼乐乐,揉了揉发胀的额头道,“姑娘啊,你弄错了吧?我跟这傻子不是兄弟啊!再说了,我是宋人,怎么能到金国去呢?那等于是叛国啊!姑娘,你别坑我了,放我和乐乐回去吧!”

    “我知道,你姓陶,叫陶远志,是雾重村人,家里兄弟四个,你排行老四,父亲早年过世,眼下只剩下一个老母亲了,是不是?”

    “是,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那你知道你其实并非陶家亲生的吗?”

    远志怔了一下,吃惊道:“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不是陶家亲生的?你到底打哪儿冒出来的啊?有病吧,姑娘?我在陶家生活了二十年,我是我娘生下来的,全村人都知道啊,怎么可能不是陶家亲生的呢?哎,你不是人口贩子吧!”

    索兰珠转头看着他道:“我去找过你二嫂了,是她告诉我,你并非陶老太太亲生的。当年你养父领着一家子在贵州做工时,你养母的确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陶家第四个儿子。那时,养母因为难产身体虚弱所以无法亲自哺乳,就把这个儿子交给了当时刚刚生了孩子不久的你的二嫂照料。没过多久,你养父带着家里人返回四川,唯独你二哥一家留在了原东家处继续干活,而那个孩子就跟在了你二哥身边。”

    远志傻眼了,因为事实的确如此。他是四岁那年跟着二哥二嫂回雾重村的,此前他一直是在贵州,跟哥嫂侄儿一块儿过。听二哥说,当初母亲因为身体太弱,根本无法给他喂奶,所以就交给了尚有奶水的二嫂照料。直到四岁那年,他才跟着哥嫂回去见了父母。

    “你四岁之前都是你二哥二嫂照顾的,四岁之后才跟着他们回了雾重村,对吧?不过我要告诉你,你养母所生的那个儿子早在七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夭折了,是先天不足。”

    “怎么可能?”远志脸色发白道,“那……那我从哪儿来的?”

    “你二嫂说,当时那个孩子夭折后,她和你二哥都不敢告诉你养母,因为那孩子是你养母难产才生下来的,而当时你养母已经返回四川,也没机会告诉她。为了不让你养母伤心,你二哥花了四两银子从一个外乡人手里买了你,当时你才九个月大,根本没有记忆。”

    “太荒谬了吧!我……我是买来了的我娘会不知道?会认不出来?”

    “因为你一出生就交给了你二嫂,在你三个月大的时候,你养父带着家小返川,所以当你四岁大回去时,她根本就无法分辨到底是不是她儿子。你二哥二嫂说是,那就是,没有人怀疑过。”

    “不……不可能!这不太可能!”远志脸都青了,使劲摇头道,“我怎么会不是我娘亲生的?我二哥也从来没说过!是不是二嫂脑子气糊涂了才乱说的?她因为我二哥的死受了不少刺激,最近都有点言语失常了,你一准是给她哄了,一准是!”

    索兰珠轻轻摇了摇头道:“那你知道乐乐为什么要叫你爹吗?”

    “他是傻子啊!”

    “他不傻,他记得他爹的长相,就是你这模样,”索兰珠指着远志的脸道,“你和胡秋叔叔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我听乐乐说起的时候,以为只是人有相似,但当我在南通书院门口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没死,你是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亲生儿子!”

    “什么……什么胡秋叔叔花蝶婶婶?”

    “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本来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他们是毛南族人,住在坎下村,出事之前有一个八岁半的大儿子和一个才刚刚半岁的小儿子。那个小儿子还没起名字,花蝶婶婶就叫他……”

    “仔仔!”乐乐插话点头道,“娘叫弟弟仔仔。”

    “对,因为他还没有正式起名,我们都叫他仔仔。村子出事之后,我和金蝶姑姑没有找他的尸首,因为根本无从找起,大火烧了村子,那么小一个孩子的尸骨真的没法找。我们仅仅是把胡秋叔叔和花蝶婶婶的尸骨找了出来,安葬在了村子外面的山上。”

    “呵呵……”远志脸色发白地干笑了两声道,“你这么说……什么意思?你不会说我就是那个半岁大的孩子吧?不可能!我是姓陶的,可能只是跟你那个胡秋叔叔长得相似而已……”

    “难道胎记也那么巧合是一样的?”

    远志彻底地愣了,喃喃自语道:“胎记?”

    “我昨晚潜入过你们书院,在你们去沐浴的时候,我看过你……”

    “什么?”远志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

    “你一出生我就在你摇篮旁边晃你,当你是亲弟弟一样看待,帮你喂水,帮你换尿片子,还和乐乐一块儿背你出去玩,所以我很清楚你右腋窝下有颗绿豆大小的痣,很少有人长痣会长在那儿的,绝对错不了,你是花蝶婶婶的小儿子,那个还没来得及起名的仔仔!”

    “不可能!不可能!”远志不住地摇头否认道,“不可能的,我……我在雾重村里住了十多年,都没人说我不是陶家亲生的,你是不是有什么居心?你是金国人,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不!我不能跟着你去金国!我是宋人,我去了金国就是叛国,我还要考功名呢!你放我下去!你赶紧放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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