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重生合家欢 作者:旎旎
第四十二章
前世林初夏嫁到刑杰家后,可从来不敢过年回a市,想想电视里和上的照片,那简直是望而生畏啊!所以,她一般都会定在十月底到十一月间回去,这个时侯是a市天气最好的时候,秋高气爽,既不热又不冷,而且是唯一不会隔三差五就雨的季节。休假的人也少,火车票或是机票都不紧张,想什么时候走就能什么时候走,临时去买票都没有问题。
两人买了站台票,问明了楚晓云坐的那趟火车到达的站台,却是晚点了一个小时。林国斌没办法就牵着林初夏去了车站广场的水泥台阶上坐着,两人坐了有一个多小时,才听到车站的大喇叭说楚晓云坐的那趟车到了,林国斌抱着林初夏一路向站台狂奔而去。
到了站台,火车已经进站,车上的人一个个背着大包小包开始往走了。这会子如果想往里挤是肯定挤不进去了,只得按楚爷爷给的车厢号去找。结果发现居然是卧铺车厢,这个时侯能坐卧铺车厢可是不得了了。不过林初夏想起楚家住的小楼,这也就不算什么了。
两人正在门口徘徊,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铁路制服的大姐,见两人伸着脖子想往里面看,就问道:“请问是林国斌同志吗?”林国斌被点到名,马上点头:“我就是,我就是!”那位大姐点头示意他等会,就转身进了车厢。不一会儿,身后领了个小姑娘出来。
林初夏一看就是楚晓云了,她穿着一身粉白色带碎花的连衣裙,斜挎了一个皮包,显得高挑纤细。林初夏可是没想到不过才半年不到的时间,楚晓云已经长到一米五的身高了,简直就是个大姑娘了。不过林初夏脑海里闪过楚团长的那高大的身影也就释然了,据她目测,这楚团长最差也得有一米八五的身高,这楚晓云现在就这么高了,以后长个一米七没问题。
林初夏这里还在发呆想事情,楚晓云已经高声招呼她了:“小乖!”林初夏一惊醒过来,欢快大声地应了一声哎,拉着林国斌走上前去。楚晓云先是对着领她来的那位大姐说了谢谢以后,那大姐拍了拍她的肩膀,转身回了车厢。
楚晓云这才对着林国斌礼貌地叫了声林叔,林国斌高兴地应了一声。楚晓云又兴奋地上前拉起林初夏的手晃了几晃:“小乖,是不是没猜到我这么快就来了?”林初夏点点头:“晓云姐,你太厉害了!咱们能多在一起呆些日子了吧?”
楚晓云高兴地说道:“是的,小乖,我跟爷爷他们说好了,只要这个学期考得好,我就可以早早来a市,还跟我爸他说好了,在这边陪你一个月再去桂林看他。小乖,你看,我爸都排你后面了。”能有人如此想着她,林初夏还有啥好说的,只是说:“晓云姐,你住一年我们都欢迎,只是家里比较小,可没你们家那大房子啊!”
楚晓云撅着嘴说道:“小乖,你这话就伤咱俩的感情了。我可是冲着你这个人来的,又不是要住大房子来的。再说了,房子小还显得热闹,我还更喜欢呢。”林初夏笑着点头:“那就好,我爸怕你适应不了a市的天气,还专门买了台电扇呢。我妈给你缝了两件肚兜,不过我看你是穿不了,没想到你一年长这么高啊!”楚晓云高兴地拍手道:“穿不我也要,这可是江阿姨专门给我做的。”林初夏点头,果然还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娃儿,一点没有什么**的傲气,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楚晓云。
三人寒暄完,林国斌问楚晓云:“晓云,你还有什么行李没有,林叔叔帮你拿来啊!”楚晓云笑着说道:“没有了,那四个箱子就是我的行李了,这回出来,我就挎了这个包。”说着还指了指肩膀上挂着包。林国斌点头:“那咱们就去坐车吧!”
三人在车站没等多会儿就来了趟车,刚上车,林初夏就觉得那个售票员阿姨好眼熟啊!那售票员阿姨也是一个劲地看她,猛然那售票员阿姨一想了起来,这就是那次抓小偷的兄妹里的妹妹啊。那次司机送他们回家,可是林立冬却是在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就说到了,害得他们几个在那里转了好几个月都没有找到他们。
这次她可要跟紧了,趁着车上人少,售票员阿姨去了司机那里耳语了几句,又跟后门的售票员耳语了几句。林初夏却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刚刚只是有些奇怪那位看着有些面熟胖胖的售票员阿姨怎么老是盯着自己,可楚晓云一路上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把她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了,所以对后面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了。
三人了车,盛夏的太阳正照在头顶上,非常晃眼。林国斌戴上了他那土的掉渣的草帽,林初夏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两个太阳帽来,这个时侯的太阳帽都是那种能折叠的,都是白色的,帽很大。林初夏递了一个给楚晓云,哪知道楚晓云接过太阳帽后,又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两副墨镜来,还递了一副给林初夏,还对着她神秘一笑:“小乖,这可是我让姑姑从国外专门给咱们带的小孩子戴的哦!”。林初夏一看,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蛤蟆镜啊!居然还是雷朋。雷朋是美国的牌子,专供给美国空军行员的,是世界上最畅销的太阳镜品牌。
蛤蟆镜这个时侯在国内的市面上很少能买着,大都是来自香港或是国外。这可是风靡了差不多整个八十年代的东西啊,如果能戴上一副蛤蟆镜上街,那在当时是相当前卫和时髦的。何况林初夏手里拿的这副还是小孩的戴的那种,林初夏兴冲冲地戴上了,她这人夏天的时候最是害怕刺目的太阳。前世只要出太阳,她就必须戴着墨镜才敢开车,不然都睁不开眼。回到小时候,家里哪有钱买什么墨镜,只得让江银荷买了太阳帽戴上,怎样也要能睁得开眼吧。如今有了这副蛤蟆镜,她这子可真是不怕这强烈的阳光了。
两人带着蛤蟆镜,手牵着手往巷子里走去。两个半大孩子同时戴着蛤蟆镜,那回头率是百分之百的,林初夏也感受了一回万众瞩目的感觉。林国斌在身后看着两人真是好得不行,虽说楚晓云的个子比林初夏高了一头,可还是非常仔细地领着林初夏的手。他也不知道自己家的小闺女怎么就入了楚家人的眼,特别是这楚晓云简直就要跟林初夏好得穿一条裤子了。
三人进了巷子,谁也不知道那胖胖的售票员也远远地跟着呢。一直到三人进了院子,她才回身问了问路人,路人告知她这是农机厂的宿舍,她想想这回资料充足了,一定能找到上次帮忙抓小偷的解放军了。又想起同事们还在总站等自己呢,就急急忙忙地转身回去了。
再说林初夏和楚晓云进了楼,一子有些不能适应从亮到黑,林初夏忙将鼻梁上的蛤蟆镜推到头顶上,这才算是看清前面的情况。楚晓云见她这样倒是觉得很方便,也就学着她的样子将蛤蟆镜推了上去,两人相视一笑。院里的人看到林初夏领着这么漂亮的楚晓云纷纷问林初夏,家里是不是来了客人,林初夏只得一路点头过去。
两人上了楼,林初夏见自家房门开着呢,知道这会江银荷肯定在厨房忙活呢,就直接领着楚晓云进了门。到了厨房一看,果然江银荷正跟灶前忙活,米饭已经煮好了,菜也摆了几个盘子出来,都停了林初夏的没有放辣椒。不过江银荷还是为了自己家多做了一道虎皮尖椒,就是将锅烧红,把新鲜的辣椒整个放进去,用小火煎炒表皮布满芝麻粒大的斑点。再加入食用油轻轻翻动,再倒入些酱油和豆豉翻炒一会儿,就可以起锅了。这个菜是特别饭的,如果碰到那种极品的辣椒,吃一口就能让你打嗝半天。
这个时侯正是最后一道虎皮尖椒要出锅的时候,里充满了辣椒呛人的气味。楚晓云猝不及防让这味道呛到,不禁连连咳嗽起来,这让林初夏万分怀念起前世的抽油烟机来。江银荷只来得及跟楚晓云打了个招呼,就将两人赶出了厨房。林国斌让两人到楼道里去洗手,自己先将电扇对着厨房吹,可以让江银荷稍微凉快一些,又进去厨房给江银荷帮手。
到了大家都坐上桌了,林初夏一看桌上的菜还真是丰富。有海带炖排骨、苦瓜酿、红烧冬瓜、西红柿炒鸡蛋、丝瓜炒肉片、韭菜炒河虾、红烧鲤鱼,当然还有一盘子虎皮尖椒了。
楚晓云看着这一桌子的饭菜,红红绿绿的,很是引人食欲,不禁对着江银荷说道:“江姨,真是辛苦您做了这一桌子的菜了。”江银荷笑着说道:“哎,都是些家常菜,就是不知道合不合晓云的口味。先吃着,以后想吃什么跟江姨说,江姨给你做啊!”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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