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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孩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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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羔羊 作者:九鱼

    第四十七章 孩子(五)

    霍普金斯医生目送着安妮.肯特离开,这个小女孩之前曾看似不经意地表现出想要和他们在同一张桌子上用餐的意愿,但不管是大霍普金斯还是小霍普金斯都巧妙地无视了这个暗示,午餐被限定在他们的私人时间之内,而在私人时间里,这对性格不同于常人的父子是绝对不欢迎“第三者”插足其间的。不过我们也无需为安妮担心,她在班级乃至整个学校中都很受欢迎,不一会儿,一群捧着各色午餐盒子与标准午餐盘子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就把她包围住了;让人惊讶的是,多洛雷斯,这个脾气颇为粗暴蛮横的小女孩居然也有着她的拥护者。人数不多,但看得出都是些情投意合的淘气鬼,他们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填饱肚子,之后就开始唱歌和叫喊电影中的台词,在教师尚未来得及阻止之前把薯条和水果块扔向空中,一些掉在了他们的嘴巴里,更多的黏在他们的头发和衣服上。

    也有孩子往撒沙这儿看,但撒沙看过去的时候他们会立刻回过头去,一言不发地死盯着自己的餐盘,不像是讨厌,倒像是在害羞。

    林林总总,妙相纷呈,让撒沙不由得好奇起父亲也曾经有过的这么一段奇异时光。

    “更糟糕,更混乱,更令人不堪忍受,不过也更有趣和便利。”霍普金斯医生回答道,孩子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开始受到重视的,保护法正式确立在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四十年前的公立学校充满了滥竽充数的老师,苛刻古怪的条例和形形色色的体罚,高年级对于低年级,强者对于弱者的欺凌更是被视为小孩子之间的游戏,幸运的是其时入学的安东尼.霍普金斯已经在孤儿院里获得了足够的“知识”与“经验”。他回忆了一会,决定将话题返回到先前的那一个:“嫉妒带来的麻烦伴随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四个月的婴儿就懂得嫉妒了,他们会在看护人拥抱别的婴儿时嚎啕大哭。而孩子们的嫉妒和大人的嫉妒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孩子们会把它们放在自己的脸上和行动上。大人们则懂得自我安慰、克制与隐忍……事实上,嫉妒是人类最普遍的、最根深蒂固的一种情感。如果你愿意追根溯源,就会发现嫉妒不过源于人类的自私,而自私却是人类生存及繁衍的必要元素之一。看,”霍普金斯医生为撒沙添上一点蔬菜汁:“正如达尔文先生所说,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大的、美的、健康的、聪明的就总能获得更多更好的食物、用具、住处;那么,那些小的,脆弱的,丑陋和愚笨的该怎么办呢?他们也要活去,也想要繁育自己的子孙后代,那么……既然不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好,那就让更好的变差,变得和自己平等甚至更坏……只要能力允许,他们就会那么做,这不是罪恶(虽然十三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恶行的表现中确实有着嫉妒的一席之地),只是本能。虽然毫无疑问的,如果任其发展,这种情绪会导致整个人类社会驻足不前。但总有些东西是人们明知不好却永远难以抛弃的。”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方法不胜枚举。”霍普金斯医生兴致勃勃地劝诱道,就像鼓励自己的孩子去打一场棒球或是参加书法比赛,或更准确点说,是成年的野兽用鼻子推搡幼兽,让它面对自己平生第一只猎物——撒沙不止一次地面对过满怀敌意的成人,但这次是他第一次真正的面对人类,未成年人是个好选择——孩子的情绪是最好辨识和控制的的,就像酸碱试纸,快速、敏感、精确,且一经变化就永远无法回归到原来的样子。

    幼年时的记忆可以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数十年。

    食尸鬼先生停顿了一,用叉子按住了自己的嘴唇,他突然想起了被他放在记忆之宫二层的梅森,这个狂妄的家伙在被他唆使着割脸喂狗,并用绳子勒断半根脖子之后就开始邀请贫民区的孩子到他的庄园里来——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外出,他只有让助手把这些孩子带到他的面前来,他在黑暗中恐吓他们,然后助手会搜集浸满孩子泪水的纱布,放在冻过的马体尼酒里浸出盐分好让他一口喝掉;还有在那架小客机里遇到的小男孩,一个罕见的,喜欢肝泥香肠的孩子;再或者是幼年的凯瑟琳,她藏在霉气哄哄的木板后面……屠宰场里灯光明亮,热腾腾的鲜血四处流淌,白色的羊羔凄声惨叫……她有没有认为自己会是其中的一个?又或者……霍普金斯医生敏捷地关闭了自己的思绪,就像哐地一声关紧了一扇门——他差点就打开了那扇喷吐着臭味的地窖。

    黑色头发的新教师将注意力转回到自己的孩子身上。

    撒沙正在享用肥鹅肝小三明治,玫瑰色的面颊鼓了起来,霍普金斯的手艺很好,他用苹果白兰地和松露做配料,小火微煎,只翻一次面,肉质鲜嫩,香气扑鼻,一点也没有肝脏的腥膻和苦味。

    想要摆脱他人嫉妒有很多方法,比较简单的一种是隐藏起自己的优秀——霍普金斯确定撒沙不会选择这种方法,撒沙不会轻视智商或是情感控制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接收前者的鄙薄;那么另外一种方法……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成为了必然的首选——你可以好些,更好些,直到旁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达到的高度……嫉妒总是和竞争结伴而行,没有希望摘取到的果实不会有人觊觎,就像一个乞丐不会去嫉妒大不列颠兼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女王陛,他只会去嫉妒相隔两条街道的同行,因为他在乞讨方面更为成功(哪怕只是多了几个硬币呢)。

    “当然,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做,但我建议试试。”霍普金斯医生向撒沙眨了眨眼睛:“会很有趣的,我保证。”

    ***

    霍普金斯医生的预测是对的。

    正如他所料,撒沙选择的是后一种方法,不仅仅是课堂,操场与课外活动,主日学校也成为史特莱夫家孩子大放异彩的地方,四分之一个学年,他每个月都在书面作业、课堂举止、操场整洁和自律上拿满分,从不缺勤或迟到早退,每星期都能从主日学校(信徒的孩子星期日在教堂上得的课程,多半是背诵圣经和圣人传记)老师那里拿到一枚象征着课业完满的印章。除此之外,他还参加了西班牙语比赛,为圣托马斯小学得回了一个奖杯。

    老师喜欢他,孩子们也喜欢他。女孩子们喜欢撒沙.史特莱夫,因为他漂亮,干净,性情温和,不管是数学、外语、阅读还是手工都有个值得羡慕的好成绩;男孩子们喜欢他,是因为撒沙.史特莱夫虽然长得就像个软呼呼的小姑娘,拳头却够硬,腿脚也够快——他从来不拒绝男孩们“小游戏”的邀请,却从来没被抓到过,这可真值得崇拜一,不是吗?

    就是多洛雷斯.肯特还在时不时地找点茬。

    撒沙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九月份之后的新学年,史特莱夫先生将会负责新的三年级四班,撒沙和其他同学升入四年级四班,继续由亨博特先生独自一人负责。撒沙和其他学生的教室也从“因为被剥了皮而成为制革保护人的圣徒巴多买多”换到了“主保头痛者的圣女大德兰”。

    暑假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撒沙得到通知,亨博特先生需要和他单独谈谈。

    “这没什么。”通知人安妮.肯特安慰道:“只是每学年的例行公事,亨博特先生是个负责的好人,他会和每个学生都这样谈谈,”在走出教室之前,女孩微微一笑:“或许他有点严厉,但那都是为你好。”

    现在三年级四班的教室里就只有亨博特先生和撒沙.史特莱夫了。

    亨博特先生在教室办公区域等候,那里只有一道屏风与教学区域相间隔。撒沙经过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屏风后面是块小黑板,上面还残留着一个模糊的点,这让撒沙想到自己第一次进入圣托马斯的时候看到的那副光景——一模一样,只差一个用鼻子尖顶着粉笔点的小女孩。

    “今天多洛雷斯挺乖巧。”亨博特先生也注意到了这点,他咧开嘴,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请坐,小史特莱夫先生,别紧张,只是一次小小的私人谈话。”他在椅子上欠了欠身(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在撒沙摇头表示婉拒后,他把巧克力塞进了自己的嘴巴。

    “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吞巧克力的亨博特先生说,一边心不在焉地抚摸着椅子的扶手:“史特莱夫先生将来也是如此,这是学校的传统,”他朝撒沙耸了耸鼻子,“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了解每一个学生的情况。”

    他拿过一本16开的备忘录翻了翻,眼睛略微向上翻了翻,“那么我们开始?”

    这确实是场有些无聊的谈话,学校如何啦,同学如何啦,老师如何啦,课外活动的场所,主日学校如何啦?撒沙以为这类问题会一直贯穿到谈话结束,但在大约十五分钟之后,撒沙敏锐地察觉到,亨博特先生的话题正在逐渐向“史特莱夫”的私人领域靠拢。

    “你们的邻居怎么样?”

    撒沙瞧了瞧亨博特先生,他脸上的每条皱纹都在彰显主人的严肃认真,眼神纯洁的就像个婴儿。

    “我们没有邻居,”撒沙回答:“我们的房子距离社区的其他人家有点远。”

    “哦,也就是说,你没办法和邻居的孩子一起玩……史特莱夫先生允许你自己出去玩吗?”

    “我比较喜欢和父亲在一起。”

    “噢……那么,问句也许不怎么愉快的话,撒沙,你还记得自己的母亲吗?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你的母亲已经离开你两年之久了。”

    “是的,”撒沙垂眼睛,“我的母亲在两年前去世。”他无意识地绷紧了脊背。

    “勇敢的孩子。”亨博特先生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柔软,充满怜悯:“你去主日学校的时候会为自己的母亲祈祷吗?会为她点上一只蜡烛吗?”

    “是的,我会祈祷。”

    撒沙眯起眼睛,外面的阳光已经转成了橙色,教室里的一切都变得红彤彤的。

    亨博特先生放备忘录,两只手握在一起,声音突然放的很低,好像稍微大声点就会唤醒沉睡在阴影里,会给人带来无穷灾祸的小妖怪。

    “那么,”他问:“你是看着你母亲死去的吗?”

    (待续)

    第四十七章 孩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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